新沂市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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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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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
基本编码:

00011802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8101410349XY4000118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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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行使层级:县级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到办事现场次数:0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特别程序:无中介服务:无
办理流程
序号环节名称办理时限审批标准
1决定送达0工作日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申请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已经 做出许可决定的行政审批。在1日内送达到位
2现场勘察、技术审查1工作日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的核查,行政机关指派领命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要求的车辆进行审查
3材料审查0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4受理0工作日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筒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及审查资料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2、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3、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材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填报须知
1《巡游出租汽车顶灯、计价器、交通一卡通刷卡装置安装情况说明》申请人自备1份
2经营权延期使用确认书(经营权到期已延期使用车辆需提供)公安部门、交通运输局1份
3行李厢容积证明申请人自备1份
4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申请人自备1份
5出租汽车更新的,还应当提交原车辆报废证明或者转籍(过户)证明及其复印件。交通运输局1份
6卫星定位行车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安装情况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自备1份
7车辆电子照片申请人自备1份
8计价器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自备1份
9车辆行驶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1份
10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申请人自备1份
11《出租汽车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申请表》申请人自备1份
联系地址

电话:0516-88895106

办理地点: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区5-7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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