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14008001
113203810141088056400011400800102
扫码查看更方便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县级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
到办事现场次数:0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特别程序:无 | 中介服务:无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填报须知 |
1 |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申请单位的办公用房如果是自有商用房产,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的办公用房如果是有偿租赁的商用房产,应提供“租赁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租期原则上在一年以上),以及租赁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3.如果申请单位的办公用房是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或关联单位无偿提供使用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
2 |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按规定自制 按材料要求填报 |
3 |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包括劳动合同(应当有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及录用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按材料要求填报 。 |
4 | 办公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办公设施设备清单、信息管理系统清单: 1.原则上应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清单。“办公设施设备清单”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按材料要求填报 。 |
5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1.“申请单位盖章”: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 2.“许可事项”:请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前划“√”; 3.“单位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企业类型”:应为登记注册类型; 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营业期限”应填写完整、清楚; 6。“工商注册地”:应按“XX省XX市XX区”填写; 7.“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 8.“住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区XX街道XX号”填写; 9.“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 10.“劳务派遣经营区域”:应填写劳务派遣经营的区域范围,细化到社会保险统筹区; 11.“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 12.“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 13. “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 |
6 |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按材料要求填报 |
电话:0516-88983226
办理地点: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一楼综合A7—A14、A17、A18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