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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 行使层级:县级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
到办事现场次数:0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苏民规[2018]1号第六十七条 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的条件是:(六)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领离婚登记证的当事人到登记处提出申请。 |
特别程序:无 | 中介服务:无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填报须知 |
1 | 户口簿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2 | 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
3 | 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4 | 离婚档案 | 档案馆 | 1份 |
电话:0516-88958077 窗口咨询 江苏政务网咨询
办理地点:新沂市北京路3号(新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5-6号窗口、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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