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
2020/05/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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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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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交通事故后逃逸违法行为的奖励
基本编码:

000809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81014103705C400080900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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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奖励行使层级:县级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到办事现场次数:0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特别程序:无中介服务:无
办理流程
序号环节名称办理时限审批标准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材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填报须知
1身份证明申请人自备1份
2申请人提供的关于事发经过的书面说明申请人自备2份
联系地址

电话:0516-88956900

办理地点: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新沂市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号公安局交警大队

办理时间:春、秋、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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