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
2020/05/29
12:00
多云转晴 22~34℃
办事指南
返回上页 返回首页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基本编码:

00010903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81014103705C400010903700001

扫码查看更方便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行使层级:县级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到办事现场次数:0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特别程序:无中介服务:无
办理流程
序号环节名称办理时限审批标准
受理条件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材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填报须知
1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自备1份
2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申请人自备1份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非免于上线检测车辆)申请人自备1份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网络核验的免提交)申请人自备1份
联系地址

电话:0516-81610110

办理地点: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H10号 新沂市政务服务中心车管分中心(新沂市唐店街道办事处八户村 新沂车辆管理所一楼1—3号窗口)

办理时间:春、秋、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常见问题

二维码

“新沂政务服务平台”推出了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平台大家可以请用手机扫码查看或请用手机扫码下载关注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