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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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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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的批准
基本编码:

32100501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81014103596D43210050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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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行使层级:县级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承诺办结时限:3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60 个工作日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事业法人
到办事现场次数:0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特别程序:无中介服务:无
办理流程
序号环节名称办理时限审批标准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第三十五条第二、三款:“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材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纸质材料填报须知
1申请人是监护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需签字)申请人自备1份材料齐全,家长(监护人)签字
2工读学校入学申请表市、县教育部门3份
联系地址

电话:0516-88898298

办理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三楼G区4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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