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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县级 |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6 个工作日 |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到办事现场次数:0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 特别程序:无 | 中介服务:无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填报须知 |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指定代表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2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新闻出版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等 | 1份 | |
| 3 |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 |
| 4 | 经营期限、认缴的出资数额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提交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职的决议、决定。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6 |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7 | 更换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及被授权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话:电话:0516-88935190 或现场咨询
办理地点: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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