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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县级 |
|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
| 法定办结时限:6 个工作日 |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到办事现场次数:0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 特别程序:无 | 中介服务:无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填报须知 |
| 1 |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 |
| 2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 |
| 3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 新闻出版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等 | 1份 |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 |
| 4 |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1份 |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整洁,不得涂改。 |
| 5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电话:电话:0516-88935190 或现场咨询
办理地点: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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